在《上帝的语言》一书中,作者弗兰西斯·柯林斯提到了两位伟大的生物学家,而且颇具调侃意味。他在书中写道:
“达尔文的洞察力在当时非常寻常,因为他的论点缺乏物质基础。为了充实达尔文‘具有变异的后代’这一观点,人们用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才发现生命的指导手册是怎样发生改变的。
“格雷戈尔·孟德尔,一个生活在现在捷克境内的、默默无闻的僧侣,是达尔文的同代人,还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但他们可能从未见过面。在其修道院的花园里,他辛勤地用豌豆做实验⋯⋯”
很有默契,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更是不忘拿这二位开把玩笑。他在书中写道:
“如果基因不断地相互混和,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自然选择就是不可能的了。顺便提一句,这一点在达尔文在世时就已被证实,而且使达尔文感到莫大的忧虑。因为那时人们认为遗传是一个混和过程。孟德尔的发现在那时已经发表,这本来是可以解除达尔文的焦虑的,但天啊,他却一直不知道这件事。达尔文和孟德尔都去世之后许多年,似乎才有人读到这篇文章。孟德尔也许没有认识到他的发现的重要意义,否则他可能会写信告诉达尔文的。”
请注意,这两位还真属同代人—达尔文生于1809年2月12日,卒于1882年4月19日;孟德尔生于1822年7月20日,卒于1884年1月6日。
除了在书中默契地调侃达尔文和孟德尔,在书外,弗兰西斯·柯林斯和理查德·道金斯的名气也都不小—在基因研究领域。
弗兰西斯·柯林斯,美国著名分子生物学家。1993年柯林斯就任美国国家人类基因组研究中心主任,开始领导并参与了全世界的人类基因组计划(HGP),此计划最终在2003年宣布完成。2000年6月26日,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与柯林斯博士在白宫的记者招待会上共同宣布,人类第一幅基因组草图,即关于如何构建我们自身的指导手册已经破译完成。克林顿将此基因图称为“上帝用以创造生命的语言”。
而理查德·道金斯呢,是牛津大学的一名教授,也是著名的生物学家。道金斯是当今仍在世的最著名、最直言不讳的无神论者和演化论的拥护者之一,有“达尔文的罗威纳犬(Darwin's Rottweiler)”的称号。理查德·道金斯在《自私基因》中认为,基因是永存的,是我们的原动力:自私并且只对自己的生存和繁殖感兴趣。而我们,则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生存机器
“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在《自私的基因》中,理查德·道金斯提出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而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
“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人们称之为DNA的分子—的生存机器。”在道金斯眼里,这里的“我们”并不单指人—猴子是保存基因在树上生活的机器,鱼是保存基因在水中生活的机器,甚至还有一种小虫,是保存基因在德国啤酒杯草垫中生活的机器⋯⋯他感叹道:“DNA的活动方式真是神秘莫测。”
一个DNA分子是一条由构件组成的长链,这些构件被称为核苷酸的小分子。如同蛋白质分子是氨基酸链一样,DNA分子是核苷酸链。DNA分子大小不能为肉眼所见,但它的确切形状已用间接的方法巧妙地揭示了出来。它由一对核苷酸链组成,两条链相互交织,呈雅致的螺旋形,这就是“双螺旋”或“不朽的螺旋圈”。
我们的DNA寄居在我们体内。它不是集中在体内的某一特定的部分,而是分布在所有细胞之中。人体平均大约由1000万亿个细胞组成。除某些特殊情况我们可以不予以考虑外,每个细胞都含有该人体的DNA的一套完整的拷贝。这一DNA可以被认为是一组有关如何制造一个人体的指令。它以核苷酸的A、T、C、G字母表来表示。
在书中,道金斯利用建筑师的设计图来做比喻。他写道,上述情况就像在一幢巨大的建筑物中,每间房间里都有一个“书橱”,而“书橱”里存放着建筑师建造整幢建筑物的设计图。每个细胞中的这种“书橱”被称为细胞核。建筑师的这种设计图人类共有46“卷”,我们称它们为染色体。在不同的物种中,其数量也不同。染色体在显微镜下是可见的,形状像一条一条长线。基因就沿着这些染色体有次序地排列着。
DNA分子做着两件重要的事情:第一,它们进行复制,就是说进行自身的复制;第二,间接地监督制造了不同种类的分子—蛋白质。自从有生命以来,DNA的复制活动就从未中断过,现在的DNA分子对于自身复制确已技艺精湛、驾轻就熟了。而蛋白质不仅是构成人体组织的主要成分,还对细胞内一切化学过程进行灵敏的控制,在准确的时间和准确的地点,有选择地使这种化学过程继续或停止。
有性生殖具有混合基因的作用。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单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下一代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在不停地消失。染色体也像打出去不久的一副牌,混合以致被湮没。但牌本身虽经洗牌而仍存在。这里,牌就是基因。基因不会因交换所破坏,只是调换伙伴再继续前进。它们继续前进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它们的本性。它们是复制基因,而我们则是它们的生存机器。我们完成我们的职责后就被弃之一旁,但基因却是地质时代的居民,是永存的。
代际之战
在延续下一代而产生代际时,一个基因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所以,我们都只不过是生存机器。于是,当道金斯把做母亲的当作一架生存机器看待时,其程序的编制就是为了竭尽所能繁殖存在于体内的基因的拷贝。
那么,就会有一个问题:做母亲的应不应该有宠儿?她待子女应不应该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道金斯声明,“宠儿”这个词并不带有主观含义,“应该”这个词也不带有道义上的要求。“我们说做母亲的有宠儿,这句话实际上是什么意思呢?这意味着她在子女身上投资时,资源的分配往往不均等。”
母亲能够用来投资的资源包括许多东西。食物是显而易见的一种,但还包括为取得食物而消耗的精力,因为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能把食物弄到手。保护子女免受捕食者之害而承担的风险也属资源的一种,她可以“花费”也可以拒绝花费这种资源。此外,料理“家务”以及防止风雨侵袭所消耗的能量和时间,在一些物种中为教养子女而花费的时间,都是宝贵的资源。亲代可以“随意”决定如何在其子女间分配这些资源,或均等,或不均等。
做母亲的对待子女不一视同仁,在遗传学上是毫无根据的—她同每个子女的亲缘关系都是50%。对她而言,最理想的策略是平均投资。
从这个角度来看,母亲不应该有任何宠儿。但是,这种投资要使自己的基因在基因库中取得优势,动物就会表现出亲代利他行为。在个子矮小、发育不良的和同窝其他发育正常的幼畜中,母亲会如何选择投资呢?如果在两个幼儿中只能拯救一个,而另一个最终会死去的话,那么被拯救的会是年龄较大的那个;如果这种抉择不涉及生死问题,那么对于母亲来说,其上策是,宁可将赌注押在较年幼的那个身上。
在亲代对子代进行投资的同时,也许每一个幼儿都能对父母施加影响,从而获得额外的照顾。尽管幼小羸弱,无力欺负父母,但它们却不惜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战术:说谎、哄骗、欺瞒、利用⋯⋯
在世代之间的争斗中,到底哪一方有更大的可能取胜是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的。最终的结局往往是子代企求的理想条件与亲代企求的理想条件之间的某种妥协。
这种争斗同布谷鸟与养父母之间的争斗相似,尽管实际上争斗不致于那么激烈可怕,因为双方都有某些共同的遗传利益—双方只是在某种程度内或在某种敏感的时节里成为敌人。无论如何,布谷鸟惯用的策略,如欺骗、利用等,有许多也可能为其同胞兄弟或姐妹所使用。
作者把动物比作生存机器,它们的行为好像有“目的”地保存它们自己的基因。“这样,我们可以谈论亲代与子代之间的矛盾,亦即两代之间的斗争。这是一种微妙的争斗,双方全力以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