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精明干练的拼劲与步步为营且环环紧扣的发展策略,胡文虎、胡文豹两兄弟在一同接掌父业不久,即在仰光干出了十分耀目的成绩。在上期文章中,我们看到作为企业领军人的胡文虎,不仅让虎标及永安堂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品牌,更是在报业打开局面。
虽然胡文虎、胡文豹两兄弟一同继承了父业,并发扬光大,维持了企业一体、家产统一,但胡文虎去世后家族成员之间出现严重分歧,甚至对簿公堂,最终导致家业土崩瓦解。胡氏家族和企业因何四分五裂走向衰落?
延续血脉 安家置业
如同无数中外富商巨贾,发财致富后的胡文虎,虽然生活颇为节俭,但也投入大量金钱用于购买地皮,兴建豪华大宅。但他的做法,却又表现出不少与众不同的地方。一是他兴建大宅的地方,既不在发迹地仰光,也不在家乡福建永定,而是在当时地少人稠的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原因似乎与这两个地方商业便利、有助其统管业务有关。二是他兴建的大宅别具中国传统特色,甚至加入大量民间宗教信仰元素,当然也宣传自身的产品,风格上独树一帜。三是他所兴建的大宅,不只是本人、妻妾和子孙们的居所,还向社会公众开放,因而成为当时不少民众的出游去处,成为当地人的集体记忆。
在谈论胡文虎兴建别墅之前,让我们先介绍胡氏家族发迹后家族规模的扩展状况。作为白手兴家的生意人,胡文虎和胡文豹在财富日增之时,很自然地会想到延续血脉的问题。早在1905年及1908年初,胡文虎、胡文豹兄弟分别娶了居于槟城的华人郑氏姐妹为妻。但是在婚后很长时间内,他们的妻子均未能为他们诞下血脉。胡文虎元配郑炳凤先后领养了两子,分别为胡蛟和胡山,而胡文豹的元配郑阿兰,并没做出收养的举动(Brandel and Turbeville,1998)。
到了1914年,胡文豹纳缅甸本地人段苏(Daw Saw)为妾。段苏为胡文豹生了两女(胡清湖、胡清新)和一子(胡清才),算是解决了香火的问题。看到胞弟以纳妾方式解决了自己血脉延续的问题,胡文虎很可能也有了相同的意愿与期望。到了1919年,胡文虎据说在游览仰光瑞光大金塔时,邂逅了令他惊为天人的陈金枝,在征得郑炳凤同意后,纳了陈金枝为妾,那时胡文虎与郑炳凤已结婚14年了。
婚后的陈金枝,深得胡文虎爱惜。可惜,陈金枝和郑炳凤一样,婚后一直无所出。不知是否早有预感,陈金枝过门那一年,即收养了胡好为养子,胡好成为胡文虎的第三名儿子。到了1931年时,陈金枝又收养了胡仙为女儿,所以陈金枝名下,便有了一子一女(左少珍,1994)。
虽然段苏过门后已为胡文豹诞下血脉,但胡文豹仍感家族人丁不旺,1927年,胡文豹再纳张凤英为妾。张凤英年纪与陈金枝相去不远,彼此早有往来,所以感情很好,而张凤英则为胡文豹生了一子胡清德。胡清德由于年龄和胡仙相近,加上陈金枝和张凤英又多来往,所以胡清德和胡仙自少一起成长,感情较好 (Brandel and Turbeville,1998)。
或者受胞弟再纳一妾所影响,或是本身仍没亲生血脉的缘故,胡文虎在1929年,将那年他在槟城遇到的一名华人女子黄玉树纳为妾。与郑炳凤和陈金枝不同,黄玉树在婚后不久即传出怀孕喜讯,并在1930年诞下胡一虎─这也是胡文虎的第一个亲生孩子,那时的胡文虎,已年近半百,实属老来得子。翌年,黄玉树又为胡文虎添加一子,是为胡二虎。
可是,据说黄玉树很有个性,与胡文虎似乎相处得并不十分好,虽然她为胡文虎诞下了亲生血脉,却未能得到他的宠爱和疼惜,夫妻关系甚至颇为疏离,不像陈金枝与胡文虎一样亲近。到了1937年,胡文虎再纳一妾,是为邱秀英,她为胡文虎生了一女(胡星)两子(胡三虎和胡四虎),而胡四虎出生那年,胡好因飞机失事去世,而那时的胡文虎已年近67岁的高龄了。即是说,胡文虎一生娶有一妻三妾,并有七子二女,而胡文豹则一生娶有一妻二妾,并育有二子二女(见图)。
由于胡文虎和胡文豹均妻妾子女成群,因此发财致富后在主要生活与事业发展地觅地兴建豪华大宅,并不意外,但胡文虎家族与众不同的建筑品味,以及日后开放大宅让公众游览的方式,让他再次引起关注,即使在他去世以后,仍时常被人提及,更让不少人对他念念不忘。
资料显示,当胡文虎在20世纪20年代决定在新加坡和中国香港设立地区总部开拓业务时,不但在新加坡买入地皮,兴建工厂,生产虎标成药,同时还兴建大宅以安顿一家老小。但那时的建筑风格,还没像日后虎豹花园那样备受关注,吸引社会目光。1931年,胡文虎因为有了在香港长期生活的打算,因而斥1600万元巨资在港岛大坑道15号购入占地约93000平方英尺地皮,先后兴建了虎豹别墅(又称虎豹花园)、虎塔和万金油花园(《星岛日报》, 2001年7月20日;《香港经济日报》,2001年7月20日)。花园以“虎塔”及“18层地狱” 最为闻名。浮雕、塑像等场景,取材自中国神话传说和佛经故事,目的在于劝告世人行善积德,诸恶莫作 (Brandel and Turbeville, 1998)。
尽管从现代设计的角度看,“虎豹别墅的雕像其实带有乡土与俗气,文化水平不高”(《胡文虎发达趣史》,1960),但因胡文虎宣布每逢周日及重要节日,别墅均向社会大众免费开放,让他们可以入园参观游览,和那些门禁森严的豪华大宅相比,胡文虎其举可谓开风气之先,也因此令该别墅名扬四方,这也为他赢得了不少称颂与爱戴,胡文虎本人更因这一创举被称誉为“身上齐聚了马戏团推广员P·T·巴南(Barnum)、主题公园大王华特·迪士尼(Walt Disney),以及报业家和城堡建设家威廉·伦道夫·赫斯特(William Randolph Hearst)等人的智慧” (Brandel and Turbeville,1998)。
在香港兴建了虎豹别墅,作为自己的居所之后,胡文虎又于1937年在新加坡按原样兴建了另一座虎豹别墅,作为胡文豹一房的居所。而新加坡虎豹别墅同样会在周日或节假日向社会公众开放,也因此深得新加坡民众的称誉。由于无论是香港的虎豹别墅,或是新加坡的虎豹别墅,均属传统中国建筑,并采取了向社会大众开放的安排,令这两座别墅和胡氏家族一同变得街知巷闻。
战乱中幸存 胡文虎再入金融业
新加坡虎豹别墅修建过程中,抗日战争爆发,虽然永安堂在中华沿岸的成药生意与星系报章的业务大受影响,但胡氏家族位于中国香港、新加坡和东南亚的核心业务与投资,则因那些地方尚未受到战火波及而未受影响,反而是永安堂的各种成药更因战乱时期民众对药物需求备增,价格直线飙升,令其身家财富大幅增加。
到了1 9 41年,由于日军扩大侵略范围与目标,不宣而战地袭击香港、新加坡和东南亚一带,永安堂药业和星系报业的生意,在侵略战争中自然也无法维持,家人被迫四散。其中在香港的胡文虎曾被日军拘禁,而他日后曾远赴日本东京,面见了一手发动侵略战争的东条英机,此举成为他人生中的一大污点,但他在香港沦陷期间曾利用个人力量与社会网络,在东南亚采购粮食运回香港,救活不少贫民,则又令很多人心存感激。
相对于香港的胡文虎,身处新加坡的胡文豹和胡氏家人则遭到更大苦难。日军侵略新加坡时,年仅12岁的胡二虎被炮火炸死,其他家人则在胡文豹的带领下由新加坡撤退到缅甸,并在缅甸北部曼德勒(Mandalay)一个叫Daiwu的偏远村郊暂时居住下来,躲避战火。1944年,胡文豹和元配郑阿兰因病去世,那时两人只有59岁及54岁。由于战时条件恶劣,家人只能草草地将他们葬于当地(“Dato Aw It Haw, oral history interview”,1981)。胡文豹去世后,其长子胡清才成为这一房的领军人,而胡文虎则因失去胞弟的有力“搭档”,在推动业务上显得较为吃力。幸好,到了那个时候,已经长大成人的子侄们已能成为他的重要助手了。
战后的胡文虎马不停蹄地着手恢复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以及东南亚等地的业务。除了巩固东南亚既有的药业及报章市场,因当地战后重建期间的银行与保险市场方兴未艾,本身没有经营银行与保险经验的胡文虎,于1950年创立了崇侨银行和大众保险公司,而两者的目标客户均聚焦于普通市民,可见那时已年近70的胡文虎仍极具企业家精神和开拓雄心。
由“药业大王”而“报业大王”,两项旗舰业务看似毫不相干,但胡文虎却想到了很好的交接面,令其有效地结合起来,产生了巨大的商业及社会效益,至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抗日运动,又令其药业和报业生意可以互相辉映,不但为他带来源源不尽的巨大财富,更获得了持续上扬的名声与社会地位。因为有了巨大财富,胡文虎才能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其他东南亚地方大肆购入地皮,并在那些他认为适合的地方兴建厂房及大宅。当然,他也曾经多次慷慨捐输,推动教育,积极参与同乡会和宗亲会等活动,因而又令其社会贤达、善长仁翁的形象分外突出,在当时社会可谓一时无两。
分家收场与爆发争产
进入20世纪50年代,胡文虎仍魄力十足地督促其子女们马不停蹄地四处拓展药业、报业及银行保险业等多方面的生意,显示出其个人强烈为事业而不断打拼的企业家精神,其中又以第三子胡好表现最为突出,包括胡蛟和胡山也能在胡文虎的带领下颇有表现,因而令旗下众多生意均能保持增长。但是,这个势头并未能持久,在接连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影响下进退失据,因而无可避免地影响了家族和企业前进的步伐。
在家族内部,作为一个颇为传统的商人,胡文虎十分强调父慈子孝、一家和睦,甚至是同居共财等观念或价值。据说,自接掌家族企业后,胡文虎和胡文豹两兄弟便达成了兄弟必须同心、并肩作战,团结才有力量取得好成绩的共识,而在接着的数十年间二人确实因此能够在商场上开创出一番令人惊叹的成绩。为了实现兄弟同心的目的,两人曾立下契约,承诺必会共同进退,不会分家,但不幸的是结果两人还是因为误会而分家。其中一个传闻就是兄弟之间曾因一些金钱上的纠纷,于1933年以分家收场(《香港商报》, 2001年3月1日),而胡文虎儿子胡一虎在接受研究人员访问时,也确认了胡文虎和胡文豹于1933年同意按“一人一分”的原则,平分虎豹兄弟有限公司股权的事实(“Dato Aw It Haw,oral history interview”,1981)。
当然,由于两兄弟感情深厚,分家时自然没有出现表面化的冲突,或是闹出争夺家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两兄弟同意钱财上数目分明、一人一分,但安排上则仍然共同进退,不会如其他家族一样在分家后各走各路、拆伙收场。正因如此,虎豹兄弟有限公司仍是家族的控股公司,股份结构及地位没有改变。
接班人变故
胡氏家族的报业生意,自进入战后重建到20世纪50年代初,不但香港地区的多份星系报章表现不错,新加坡的情况亦如此,销量稳步上扬之时,盈利亦持续增长,被视为胡文虎重点栽培接班人的胡好,更在开拓业务上表现突出,甚为引人注目,因而也担任了重要的领导职位。胡好不但着眼于香港地区的生意,也兼顾东南亚业务,其中一项重大业务,则是开拓马来西亚诸如伊保、吉隆坡、吉兰丹和登嘉楼等地业务,因为那些地方的报业市场,战后亟待发展。
针对当时的局面,胡好想出了很多新策略,尤以公司在战后刚购入的军机作为运输工具,每日将刚出版的《星洲日报》运到马来西亚诸埠销售最具卖点。此举因甚有“噱头”而吸引了社会关注,因为这种做法可大大缩短地理上的距离,令资讯更快地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一带流通。但是,这一重大策略,却又因为一场意外戛然而止,不但左右了生意发展,亦阻碍了胡文虎的传承接班安排。
1951 年,胡好因飞机失事去世。本来公司有职员每天将刚出版的《星洲日报》由新加坡运往马来西亚各埠,这种方式下报纸销情向上,业务发展不错。当时想再下一城的胡好,乘坐运送报纸的飞机,顺道考察业务,并作推广,从新加坡飞往马来西亚吉兰丹。但那次飞行据说因机师用了一份旧地图,未察觉地图上没有标示有山丘,在低空飞行时撞山失事,令包括胡好、机师、记者在内的10名《星洲日报》员工全部遇难(“Lee Khoon Choy, oral history interview”,1981)。灾难令公司损失惨重,更极为致命地打击了胡文虎的传承接班安排。
胡好去世的突然变故,不但令胡文虎及家人十分伤心,也极大地影响了他原来的接班计划,而胡文虎显然也因此承担了更多工作,甚至增加了不少为了应付内外形势转变的压力。自那时起,胡文虎的健康每况愈下。更令胡文虎生气的是,二子胡山接着卷入债务问题,促使他于1952年10月17日登报公布与胡山脱离父子关系,将胡山扫出家门,此举一度轰动社会,引人关注,同时也更牵制了他在子女接班问题上的安排(《南洋商报》,1952年10月17日)。
突然去世&遗嘱模糊
到了1953年,虽然健康欠佳,胡文虎仍坚持飞到台湾,会见了蒋介石,并宣布会在台湾设立永安堂销售分店,计划在当地大展拳脚,拓展市场(Cochran, 2001)。可是,翌年,他的健康即急转直下,最初以为是肠胃问题。为此,他在医生建议下决定远赴美国波士顿做深入检查和手术,深入检查后发现是更为严重的心脏问题。手术据说本来尚算成功,但他却因急着回港工作,缩短了休养时间。1954年9月初胡文虎由波士顿飞回香港途中停留夏威夷时,病情恶化,并因抢求无效于9月4日去世,享年70岁(“Datin Aw Kow Tan Kah Joo,oral history interview”,1981)。夏威夷政府发出的死亡证显示,致命病因是“急性前后心肌梗塞”(acute coronary occlusion anterior and posterior infarction),亲人在当地进行了简单仪式,然后将他火化,骨灰于9月6日运回香港(Probate Jurisdiction: Will File No. 47 of 1956,1956)。
值得注意的是,胡文虎是于1953年12月19日在新加坡订立的遗嘱,他称自己为新加坡商人。相信那时他的病情已经十分严重,订立遗嘱不久,他便飞往美国接受深入检查和手术。在遗嘱中,胡文虎指派陈金枝和胡仙为信托人暨执行人,并遗赠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予元配、妾侍、子女、媳妇和内外孙等,数目上的多少,反映出他们在胡文虎心目中的位置和好恶。更为重要的,是他把给予亲人遗众和相关开支后的剩余财产─动产或不动产,全部遗赠给陈金枝、胡仙和信托基金,令其成为最大受益者(Probate Jurisdiction: Will File No. 47 of 1956, 1956)。
但是,有关家族旗下的生意及股权分配等,遗嘱中并没提及。据胡一虎的说法,是胡文虎生前各人负责打理的业务,胡文虎死后一切照旧,继续运作下去(“Dato Aw It Haw, oral history interview”,1981),原因相信与1933年胡文虎和胡文豹两兄弟已确立了生意平分原则有关。可是,胡文虎既没交待清楚某些生意和投资的来龙去脉与股权纠葛,又没分清哪些属个人所有,哪些属虎豹兄弟有限公司所有,因而成为激发家族内部矛盾与纷争的催化剂,最后导致子侄们对簿公堂,当时轰动了中国香港和新加坡。
由于胡文虎生前投资和资产颇为分散,遗产执行人用了颇长时间才能完成清算,有些甚至拖延到1972年。然而,当清算完成后,遗产所有权不明确的问题却浮出水面,家族成员为争取最大的利益,各不相让,最终触发了“争产战”官司,将家族内部争端诉至公堂。“家丑外扬”不但破坏了家人关系,更令上一代同心协力、共谋发展的基础化为乌有,也成为家族迅速滑落的一个原因。
家族内三宗争产官司
法庭文件显示,胡氏家族在20世纪60年代曾经爆发三宗争夺家产的官司,而三者之间又基本上相互牵连。第一宗是胡清才以虎豹兄弟有限公司主席的身份,在香港状告陈金枝和胡仙,指控二人不公平地处理了虎豹兄弟有限公司的资产。第二宗是陈金枝和胡仙在新加坡状告虎豹兄弟有限公司和永安堂,指控两家公司未能偿还二人存在这两家公司约110万新加坡元的资产。第三宗是胡仙以股东身份在新加坡状告虎豹兄弟有限公司,要求清盘,因该公司在任命董事上漠视部分股东权益(指胡仙本人),并指她自1954年起再没收到公司业务报告等资料,对她不公平。
由于案件牵涉到虎豹兄弟有限公司的控股权问题,尤其是虎豹兄弟有限公司于1961年10月在香港的《德臣西报》(The China Mail)上刊登了一则承买香港岛大坑道15号虎豹别墅和万金油花园连地皮的广告(《南洋商报》,1961年10月24日),刺激了陈金枝和胡仙一方的神经,并促使后者急欲争取案件开审,其中的特殊安排是第三宗先行在新加坡开审,因为虎豹兄弟有限公司控股权到底有多大,或者说控制层面有多广,明显影响了三宗案件的裁决(《胡文虎发达趣史》,1960)。
到了1961年12月10日,第三宗争产案在胡仙的要求下,率先在新加坡高等法院开审,胡仙和陈金枝亲赴当地出席聆讯。胡仙本来成竹在胸,因为一来香港的物业及生意其实是胡文虎本人的投资,与新加坡无关,二来她和母亲陈金枝乃胡文虎遗嘱的执行人和主要受益人,在扣除胡文虎所有遗赠后,继承了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遗产,所以必然能拥有港岛大坑道15号虎豹别墅和万金油花园连地皮等投资。
可是,胡仙可能低估了对方所重金礼聘的英女皇御用大律师(现称为资深律师) 的问询能力,或是高估了自身在法庭上的随机应变与对问题的全面掌握。在法庭上,辩方强调永安堂在香港的营运和控股关系,包括香港是否一直沿用永安堂的商标、香港及其他地方的永安堂是否新加坡的延续,从而推断出永安堂由虎豹兄弟有限公司所控股的结论。胡仙在被质询时,跌入对方预设的陷阱,支持了辩方一环推一环的结论。尤其致命的,是当她察觉供词出现问题后,想刻意撇除香港与新加坡永安堂的关系,导致她的答辩多次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
胡仙察觉态势愈趋不利后,曾立即改变决定,要求代表律师申请撤销诉讼,但为时已晚,她被法院宣判败诉,不但失去独占胡文虎遗产的保护伞,更要承担该案件所有讼费(《南洋商报》,1961年12月13日及14日),因而被形容为“赔了夫人又折兵”(《胡文虎发达趣史》, 1960)。这一结果令很多人大感意外,因为开始时胡仙表现得胸有成竹,更不用说她和母亲陈金枝乃胡文虎遗嘱执行人与信托人的重大法律身份了。
由于判决确立了虎豹兄弟有限公司乃胡氏家族生意、投资和一切资产的最终控股者,第一及第二宗官司自然不攻自破,不用再对簿公堂了。胡仙和陈金枝失去了近乎独享胡文虎遗产的权利,只好返回谈判桌进行庭外和解。经一轮讨价还价后,双方(陈金枝、胡仙一方与胡清才、胡蛟及胡一虎等另一方)得出了以下协议:各业务与投资由原来负责的成员继续下去,个别生意则划分予个别成员,并在虎豹兄弟有限公司的分红或股权中扣除,而陈金枝和胡仙则可以象征式租金长期租住虎豹花园,直至百年归老等,算是为一场家族争端划上了句号。
由胡文虎、胡文豹两兄弟一同继承父业时承诺同甘苦、共进退、不分家产,到兄弟出现误会而平分家产与股权,但仍维持企业一体、家产统一,再到胡文虎去世后家人出现严重分歧,最终导致对簿公堂,最后控股公司虽然保留,但家业内涵其实已土崩瓦解。公司名字虽然没变,生意运作也如常,但支持企业发展的动力,维持家人关系的互信和包容,乃至为了改善家人生活或光宗耀祖的那股拼劲,则已今非昔比,甚至可以说是荡然无存了。正因如此,家族和企业不久即因各有盘算等而四分五裂,核心业务更呈现明显的衰落迹象。
接班的三代由盛而衰
经历一番家族内部矛盾与斗争后,重回发展道路的胡氏家族第三代,无论是留在家族旗舰中掌舵与服务,或是争取自主经营独力承担一项业务(例如某份报章与投资),自然必须要尽展所长,藉以证明其能力与才干。在接管事业后,胡家第三代曾有过一番表现和突破,但是,受制于个人能力和际遇,当他们面对时局的逆转时,有的进退失据、有的错失机会,他们的努力也只如昙花一现,最终还是出现了“富不过三代”令人叹息的结局。
一般情况下,胡文虎去世后,其元配郑炳凤应成为女家长,统领子孙,但她却没这样做。据悉是因为她晚年患了严重糖尿病,长时间受病魔折磨,所以无法担任女家长角色,主持大局,其重担才会落到陈金枝身上。而陈金枝乃胡文虎遗产执行人与信托人,应成为家族名正言顺的掌舵人。但一方面她只属妾侍,不像郑炳凤既是元配,又曾与胡文虎共同经历了由贫而富、同甘共苦后拥有较高权威;二来她过去极少触碰业务,一直过着休闲的姨奶奶生活,自然难以统领企业王国,加上公司总部在新加坡,更令她鞭长莫及(《胡文虎发达趣史》,1960)。而胡文豹一房方面,元配郑阿兰早已离世,两名侍妾在家族中更缺乏权威和号召力。这意味着,胡文豹、胡文虎先后去世后,其妻妾虽在,却无人能支撑大局,年轻的第三代因此成为真正的当家。
从资料上看,胡文豹去世后,胡清才成为该房的代表人物,与胡文虎轮流担任虎豹兄弟有限公司主席之职,胡文豹女婿李志诚则掌管银行及保险生意。而胡好生前则以胡文虎准接班人的身份统管了新加坡、马来西亚和香港地区的多份报纸。胡好去世后,香港地区的报纸由胡仙临危受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报纸则由胡蛟主理。据胡文虎长媳陈家裕(胡蛟太太)忆述,胡文虎去世后,家族生意的管理基本上按胡文虎生前所安排,各人各有岗位,即是虎豹兄弟有限公司主席仍由胡清才担任,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的报纸生意由胡蛟负责,银行及保险生意由李志诚统领,而香港的业务自然由胡仙主理(“Datin Aw Kow Tan Kah Joo, oral history interview”, 1981)。
胡蛟失手新马报业
先说胡蛟在打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报章业务方面。自全面接掌《星洲日报》和《星槟日报》等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报纸后,胡蛟初期表现亮眼,两份报纸的发行量和影响力同步上扬,为胡蛟本人和家族带来了可观收入。由于《星洲日报》业绩持续攀升,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胡蛟更加“心红”(意气风发),想扩张业务再下一城,在新加坡筹办英文报纸《东方太阳报》(Eastern Sun)。为了攻占更大的市场版图,在密锣紧鼓的筹备后,《东方太阳报》于1969年正式面世发行(康吉父,1984)。
可是,《东方太阳报》的发展并没有预期中理想,相反,此报出版不久即招来不少是非,甚至是巨大政治压力。胡蛟受到新加坡政府文告指控,而在此之前几天,另一份报章《南洋商报》的三名高级职员(总经理、总编辑和社论主笔),被政府以内部治安法(即公安法)高调拘捕。当时报界及社会言论气氛变得紧张,被形容为“五月风暴”(康吉父,1984),胡蛟并没有作出公开抗辩,于8月23日辞去《星洲日报》社长职位。
胡蛟自此之后变得低调,甚至淡出社交圈子。与此同时,新加坡政府颁布了新的新闻出版法,规定“日刊报纸,因为关系公众舆论、社会安定,不能由一家一姓包办,必须改组为公众有限公司,任何股东不得持有总资本额百分之三十以上股份”,胡氏家族影响或主导力日弱(康吉父,1984)。因此,《星洲日报》日后改组为公众公司,胡氏家族的持股权也高位回落至三成,以符合新法例的规定,随后更告易手,落入大华银行的黄祖耀家族。1982年,马来西亚的《星洲日报》也告易手,落入林庆金家族,胡氏家族失去了控制权。与此同时,新加坡的《星洲日报》则因与《南洋商报》合并而划上句号,连名字也消失于新加坡报业之中。
胡清才失手股市出让家族股份
另一方面,远较胡蛟年轻但却作为家族真正领军人的胡清才,虽然也颇有气势,但最终却将家族企业带上绝路。资料显示,胡清才在故文虎去世后成为了家族的“话事人”(决策人),而他则曾有一番开拓业务以树立个人在家族、企业和社会中领导地位的雄心,其中一项曾经引人注目的举动,则是推出“虎油”─万金油改造成液体瓶装,并不惜工本地大做宣传,希望藉以开拓市场(《南洋商报》,1961年7月1日)。但此一大张旗鼓的努力,却雷声大雨点少,令他铩羽而回(康吉父,1984),这不仅未能让他因此树立个人威望与社会地位,反而暴露了个人能力及处事上的缺陷和问题。
与香港股票市场发展步伐类似的新加坡,在20世纪60年代末迈上了由垄断走上开放的道路,颇有商业头脑的胡清才,也在那个时刻想在股票市场一展身手。于是,在与部分核心家族成员─例如胡一虎和胡四虎等─商量过后,于1969年成立虎豹兄弟国际有限公司,并将掌控了胡氏家族众多业务的虎豹兄弟有限公司主要资产(永安堂药业、星洲日报、崇侨银行、大众保险等)注入,然后在新加坡交易所以每股作价1元(新加坡币)上市,从而吸纳公众资本,进一步开拓业务。
上市后的虎豹兄弟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曾一度有不错的表现,攀升至每股1.6元。但据说有像胡蛟这样的家族成员乘机沽售套现,赚取利润离场,而这种上市不久即有股东大量抛售手中股票的做法,令股价步步下滑,作为大股东的胡清才由于并不了解股市运作,对于股价长期偏软,甚至持续下滑至每股大约0.8元时表现得束手无策(康吉父,1984)。而据康吉父的分析,自胡清才担起统领家族企业大旗后,除《星洲日报》外,其他诸子负责的永安堂药业、崇侨银行和大众保险等,其实盈利不多,永安堂甚至出现亏损,所以他在绸缪如何改善业务时,可能想到将业务交给他人管理,自己则只享受收益(如股息、盈利)等问题。故胡清才与胡一虎等商量后,做出出售手上控股权的决定。 “碰巧”,那时英资利获加证券公司(Slater Walker Securities)愿意以每股1.45元的价钱,收购胡氏家族持有虎豹兄弟国际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对于这个表面看来十分吸引的价钱,胡清才和胡一虎明显心动,并最终在1971年出售手上控股权,放弃祖及父辈以无尽血汗打拼下来的大好江山,令虎豹兄弟国际有限公司落入外人之手。受到这一行动的影响,到1972年虎豹兄弟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时,主席已由T.C. Tarling出任,已经没有了胡家身影(郑宏泰、黄绍伦, 2006)。
对于当年决定出售家族控股权一事,胡一虎在事隔十年后接受访问时这样说:“(当时)觉得,有人出高价买你的股票,(价钱)比市场上的价钱高一点,不妨卖给他,让别人管(家族企业)也是一样的”(“Dato Aw It Haw, oral history interview”1981)。当胡一虎被追问家族失去虎豹兄弟国际有限公司控股权一事,是否打击家族企业的发展,家族成员又有何反应时,他的回应则是:“股东们(家族成员)没有什么反应,这是股东大众的意见,也觉得并不怎样打击。假使一块六毛一股到一块三毛一股的价钱,有人突然给出高价,股东有可能是很满意的”(“Dato Aw It Haw,oral history interview”,1981)。
虽然胡一虎称家族成员们“没有什么反应”,但不同资料均显示,家族成员其实对胡清才的决定十分不满,此也意味着胡清才当时应该只和小部分家族成员商量而已。其中,一直负责统领崇侨银行和大众保险的李志诚,对他们卖出祖业的举动最为愤怒。据说李志诚“责骂胡清才变卖祖产,对不起他的祖宗三代”。因为此事,他曾“当众打了清才一个大嘴巴”(康吉父, 1984)。
由于日后再次出现了控股权的重大变化,虎豹兄弟国际有限公司旗下的崇侨银行,日后都像《星洲日报》和《星槟日报》一样,落入大华银行的黄祖耀家族手中(康吉父,1984;Harding and Lee,2001)。可见商场如战场,如果一个家族不能坐稳祖父辈打下的“江山”,必然有其他家族取而代之。
值得一提的是,胡清才未能知悉全局而出售家族对虎豹兄弟国际有限公司控股大权一事,虽令他获得丰厚利润,但却不获大多数家族成员认同,甚至不仅招来了如李志诚等家族成员的指责,还招致社会上的负面批评,认为其是败坏祖业的“二世祖”。他心中郁闷,并“一气出国,去周游世界”(康吉父,1984)。可是,他这次“周游世界”却成了不归路,1971年8月22日胡清才在智利圣地亚哥去世,据说是“突患中风”(《南洋商报》,1971年8月25日),而家人日后的说法是死于心脏病(Harding and Lee,2001),但也有人说他是自杀(康吉父, 1984)。李志诚女儿更是声称胡文虎临终前,曾说过“家族企业必须永远掌握在家人手中,让外人进入家族企业将会受到诅咒”,所以她相信胡清才在“周游世界”时去世,是应了胡文虎的诅咒(Harding and Lee,2001)。
胡仙香港业务先扬后抑
当胡氏家族在新加坡的业务发生先扬后抑、波涛汹涌,甚至卖盘告终之时,由胡仙接手的香港业务虽曾遇不少挑战,但却能顺利解决,并取得不错发展,一度出现中兴局面。可惜,最终还是一子错满盘皆输。
资料显示,在打理香港报章业务方面,临危受命的胡仙,接掌香港报章业务时只有20岁左右,中学毕业不久,加上当时社会仍有女性难担重任的思想,她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虽然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态,但在父亲的大力支持下,她似乎能应对自如。到胡文虎去世时,她基本上已站稳脚跟,对办报及管理已有一定经验和认识。胡文虎去世不久,由于家族因争产而近乎反目,她与母亲陈金枝孑然无依,后无退路,她只能咬紧牙关硬着头皮做下去。
胡文虎去世后的六七年间,她一方面维持《星岛日报》的业务,另一方面则与家族成员展开角力,并在1961年对簿公堂。在官司惨败后,她把全部心力投入到事业上,令《星岛日报》和《星岛晚报》取得了突出成绩,销量节节上扬,胡仙因而成为一颗耀眼新星,于1966年获业界推举为筹组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的筹委会主席,并在经过两年筹备后于1968年创立该会时被公推为首任主席,因而既奠定了《星岛日报》在香港报界的龙头地位,也确立了胡仙作为企业领导者的地位(左少珍,1994)。
由于业务不断发展,到了1969年,胡仙因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英国等国的大城市中有不少华人居住之故,决定发行《星岛日报》海外版,并取得不错成绩,海外版遍布旧金山、温哥华、多伦多、伦敦、悉尼和威灵顿等地。为了迎合不同地方读者的口味,海外版不但报导当地新闻,刊登广告,还增加了中国香港、台湾及内地的资讯,令不少海外华人不但能对移居地的动态有所了解,也对大中华区的近况有一定掌握,足不出户能知天下事。
为了提升竞争力,颇能接受新事物的胡仙,于1978年决定引入全新的人造卫星技术,把《星岛日报》电脑印刷版传输到海外印刷,令信息流通更快,也可以节省报纸由香港运送到海外的成本,《星岛日报》海外版变得更是一纸风行。正因《星岛日报》海外版在成功开拓海外华人报业市场后仍能不断推陈出新,销量自然直线上升,并赢得口碑。据说,《星岛日报》海外版销量最高时达16万份,坊间更有“凡是有华侨的地方,就有《星岛日报》”之说,令胡仙引以为傲(左少珍,1994)。
进入20世纪80年代,胡仙先后跃上了“报业女强人”、“香港最有财势女人”或是“亚洲最富有女人”之类的宝座,头衔与称号一个接一个,名气日旺,不但将新加坡的一众胡氏家人比了下去,更大有盖过胡文虎生前被称为“报业大王”之势,令不少人对胡仙刮目相看,认为“虎父虎女”,乃胡氏家族打破“富不过三代” 命运的最大希望。在此期间,由于香港社会进入重大转折期,她又将投资目光逐步由报业转到房地产,虽然行动初期她获利丰厚,日后却因为投资失误、亏损过巨,引致家族企业兵败如山倒的苦果。
1984年,中英两国就香港主权问题达成协议,公布《中英联合声明》,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恢复行使香港主权。自那时起至香港回归祖国的一段时间内,由于社会各方对回归后的香港发展信心不定,香港的投资环境与社会氛围显得波谲云诡、变化多端,被视作香港投资信心温度计的股市与楼市,起落尤其巨大。
不同资料显示,当时胡仙对香港前途有自己的判断,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采取了一系列急速扩张的投资策略,大致包括:在1985年与新西兰财团合作,以6.36亿元价钱购入广东道一地皮,然后在半年后以8.3亿元转手,账面获利近2亿。随后的1986年,她又将星岛报业上市,吸纳公众资本以支持公司进一步发展。
从事后发展来看,自那个时期起,胡仙投入最大精力的应是房地产投资,原因显然是和她早前从物业投资中尝到甜头,一买一卖间即能获利数以亿元计,远比办报“揼石仔”(点滴经营)的蝇头小利更有吸引力。也因此,胡仙在物业投资方面变得更为激进,并在1986年至1989年间斥巨资于市场中吸纳了多个本港及海外物业,希望再下一城。
另一方面,胡仙又在那段时间斥巨资参与收购同样在1985年上市的玉郎集团─一家主力经营漫画刊物的企业,原因是该企业在1987年时因为股价低迷受到狙击,胡仙则既以星岛报业的名义与个人名义出借资金给玉郎集团,同时又在市场持续吸纳玉郎股份,此举虽然最终令玉郎集团落入星岛报业旗下—被易名为“文化传信”—扩大了集团在大众传媒方面的业务,但却令星岛报业及她本人负债急升。
这意味着,胡仙彼时左右开弓的投资策略,如果处于顺境,必然令她身家财富大幅飙升,不幸的是,当投资环境逆转,急速扩张与投资自然使她陷进了负债过高的困境。1989年香港再次出现“信心危机”,不但股市楼市双双下滑,社会上更出现了人才与资金外流的问题(郑宏泰、黄绍伦,2006)。
一个更严峻的局面是,当投资信心疲弱时,楼市及股市并举的投资,自然会陷入资产大幅贬值,债务大幅急升的境地。债权人必然会“下雨收伞”,立即追讨欠债。那时的胡仙,自然亦必须想方设法以解决身上的沉重债务。于是,为了减轻债务的胡仙,一方面在星岛报业中进行裁员与节省开支,精简架构,另一方面则于1992年将个人持有的北角海景大厦及文化传信权益,在市场低迷时全数售予星岛报业,套现逾3亿元,但这一系列的举措并未能完全解决其债台高筑的问题。于是她只好在利息高企时向香港烟草公司的何英杰家族举贷5亿元,填补债务缺口—这也成为日后其被迫出售星岛控股权的伏线。
本来,胡仙一系列的企业架构重组、“卖子救母”与典当还债行动已让问题不再恶化,为星洲报业慢慢恢复活力与生机赢得了时间。期间,胡仙亦因中国改革开放不断取得突破性发展开始与内地有了更多接触,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初投资内地,开办了《星光月刊》、《华南经济新闻》和《深星时报》等,大有开拓新市场之意欲(左少珍,1994)。
但是1995年,《苹果日报》的创办,引发了香港传媒生态的巨变。如同当年《星洲日报》创办初期,《苹果日报》采取了割喉式的减价在传媒市场拉开了一场惨烈的厮杀。彼时,每份报纸售价为5元,《苹果日报》则以2元出售,并经常附送花样繁多的礼物,加上《苹果日报》采用图文并茂与全彩色印刷,引发了整个报业的重大变化。由于经营环境的恶化,不少实力较弱的报纸即因销售急跌宣布停刊结业,星岛报业旗下的多份报纸也业绩急跌。其中的《星岛晚报》、《天天日报》和《华南经济新闻》,自1996年起先后宣布停刊。
从日后公布的资料看,面对发行量日减导致广告收益锐减的经营困难,星岛报业旗下的英文《虎报》高层铤而走险,做出了“笃数”(即报大数做假账)的违法行为,夸大报纸销量,以吸引广告、提升收益,而事件于1997年遭揭发,廉政公署立即拘捕了涉事的6名《虎报》高层,胡仙本人也卷入了事件之中,既令营运与债务十分严峻的问题被揭露了出来,亦掉进了串谋诈骗的困境,给个人及家族的发展带来了致命打击。
虽然部分《虎报》高层于1998年被告上法庭,后被判罪名成立,但胡仙却未被起诉。她虽逃过官非,却备受社会非议,认为特区政府“放生”了她。事件不但令她个人声誉蒙上污点,还令公司业务持续下滑。而当时香港的经济受到 “亚洲金融风暴”冲击,股市楼市双双下滑,再加上贷款高利息,因此官司再次暴露了星岛报业和胡仙本人债台高筑的极为严峻问题,因为胡仙那时持有的主要资产—星岛报业控股权和虎豹别墅物业—在风暴冲击下大幅贬值。
在债主临门的情况下,胡仙迫于无奈地于1998年以低价,将祖宅虎豹别墅售予长江实业的李嘉诚。接着,她又在讨价还价后别无选择地于2003年出售了手上持有的星岛报业控股权,令这份家族创办并持有近65年的报纸,最终落入外人手中—买家是主要债权人何英杰家族。
星岛报业的买盘,印记了胡氏家族企业烟销云散,至于曾经在全球无数重大商埠红极一时的 “星”字报纸,则令不少人生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的感叹。由于胡仙既失去了居住的核心物业,又失去了一展所长的核心事业,加上那时的她已年过70,又一直保持单身,没有儿女,有学者认为她基本上已没有卷土重来的翻身机会了(冯邦彦,2013)。但更令人慨叹的,自然是胡氏家族最终还是无法走出“富不过三代” 的宿命。
郑宏泰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与政治研究中心联席主任。郑教授主要从事华人家族企业与港澳社会政策研究, 并在国际、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数十篇,主持多项香港研究资助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项目及台湾蒋经国基金科研项目。
高皓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战略合作与发展办公室主任。高博士在家族宪法、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等领域有前沿研究,并担任︽ 家族企业治理丛书︾、︽ 家族财富传承丛书︾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