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一视同仁地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保护

编辑:日期:2021-09-23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2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检察机关一方面一视同仁地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保护,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内资、外资;另一方面,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对应的保护措施。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坚持从严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

二是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三是深化涉企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特别是对那些长期搁置、既不进行侦查等活动、又不移送审查起诉、也不撤案的涉民营企业“挂案”,组织专项清理。2019年,检察机关一共排查出2687件这类“挂案”,逐一跟踪督办;2020年,最高检又会同公安部共同开展新一轮的专项清理,截至2021年8月,共排查出了7136件这类“挂案”,目前已经清理了6332件。

四是给企业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最高检近期创新开展了涉案企业的合规改革试点,主要是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通过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进行合规整改,帮助这些涉案企业查找出违法犯罪的制度原因,并完善相关制度,填补漏洞,促使这些涉案企业能合规守法经营,真正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记者 沈寅飞)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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