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鹅名肆”镛记争产记

编辑:日期:2015-03-29

中国人强调“民以食为天”,香港号称美食天堂,各式各样酒家餐厅菜馆多如牛毛,其中最享负盛名的,莫如位于香港心脏地段的镛记酒家。此店不但时刻吸引本地食家的光临,外地游客慕名而来者亦大不乏人。

事物的发展,总是难以摆脱自然规律,例如人的一生,必然会经历生老病死的生命周期。家族和企业的发展,同样必须服膺于这种起落兴替的自然规律。白手兴家且曾经历不少人生风浪起落与甜酸苦辣的镛记创始人甘穗辉,显然对此十分了解,因而在世之时便及时作出各种适切的安排,防患于未然,让甘家在他的有生之年,上下能一团和气、融合相处。不料,在他去世不久,同一房的子孙竟然为争夺镛记的控股权而对簿公堂,悲剧收场。

华人家族企业的发展为何总是难以摆脱内部分裂的问题?血浓于水的手足兄弟为何最终会反目成仇,甚至不惜撕破脸皮,要告上法庭?这样的一种家族文化与企业形态又反映了怎么样的一种商业与经济发展力量?本文尝试以镛记酒家这个在香港饮食界名声响当当的案例,谈谈家族企业分与争两股力量之间的相互牵引和作用。

 

家族与企业同步发展

镛记的故事始于甘穗辉的自立门户,甘氏家族的成长则以他成家立室、组织家庭作为起点。数据显示,自16岁起投身社会、充当学徒的甘穗辉,到学满成师,在酒家中获得工作,有了固定收入可养妻活儿的经济能力后,很自然有了娶妻生子的打算。为此,据说于三十年代中期 (即开始创业之后) 与一位姓麦的女子 (名字不详) 订婚,计划不久即拉埋天窗、成家立室。很不幸,那位麦姓的女子在未正式嫁作甘穗辉太太之前,却突然因病去世。对于这一人生的不幸,甘穗辉显然十分难过,并仍给予这位未过门女子的妻子之名份,称为“大房”,反映了他长情重义的一面。

在忘记伤痛之后,正值青壮之年的甘穗辉很自然地再次想到成家立室、生儿育女的问题,并于1938年决定续弦,迎娶一位同样姓麦的女子作为继室,那位女子便是被称为“二房”的麦玉珍,而麦玉珍过门后则为甘穗辉生了长子甘琨华 (1939年生) 等五子两女,可谓儿女成群。

虽然创业之初的大排档面食生意只有蝇头小利,但毕竟比替人打工只得微薄固定收入强很多了,而随着生意日旺,积蓄渐厚,甘穗辉亦一如不少传统华人大家族一样,想到了另纳妾侍的问题。为此,大约到了1945年左右,财富渐丰的甘穗辉终于获得“二房”的同意,纳了一妾,而这位妾侍亦是姓麦的,她的名字叫麦少珍,并被称为“三房”,至于麦少珍过门后又为甘穗辉诞下了包括甘健成 (1946年生)、甘琨礼及甘琨歧等三子两女。也就是说,随着生意的不断发展,甘氏家族不但成员愈来愈多,家族结构亦变得复杂。

进入五十年代,经济条件与社会地位仍然不断冒升的甘穗辉,明显并不满足于身边只有两位女人的情况,因而又在二房同意下纳了一妾,那位女子便是被称为“四房”的何雪莹,而过门后的何雪莹则为甘穗辉生了包括甘琨廉在内的三子三女。换言之,被誉为“烧鹅大王”的甘穗辉,娶了一妻三妾 (其中一位有名无实),并育有18名子女,而由他一手建立起来这个以他为中心的大家族,则不但反映了开枝散叶的一面,同时又让人感受到“单木”逐渐成长为“森林”的另一面。

随着一众子女长大成人之后,甘穗辉的不少举动,确实让人看到他有心分开各房子女,让他们打理不同生意,或发展不同事业,藉以减少家族内部的矛盾。举例说,作为长子的甘琨华,在皇仁书院预科毕业后,据说曾在香港电台工作了三年的时间,之后才被父亲召回帮忙,主要是协助打理钻石酒家的生意。至于二房的其他子女,大多属专业人士,各有事业,因而没有沾手饮食业,像甘琨华的三弟甘琨伟乃律师、四弟甘琨得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科威特当研究员,而五弟甘琨泰则从事信息科技工作。

相对于二房,三房子女对于从事饮食业的生意表现得兴趣浓烈,而且大多染指其中。举例说,三房长子甘健成于1964年完成中学课程后,虽然那时只年仅17岁,但已立即加入镛记,在店铺中帮手,落手落脚由低做起,大有计划继承父业的意味。至于其他两位胞弟甘琨礼和甘琨歧,亦在完成学业后先后加入镛记工作,大有兄弟勠力、共同将镛记打造成著名品牌的迹象,惟他们却没沾手钻石酒家的生意。

以甘琨廉为代表的四房,坊间数据较少,而他们对于饮食业的投入程度,似乎与甘琨华没有太大差别,同房中的其他兄弟姐妹,似乎亦没有直接参与其中。据甘琨华所指,甘琨廉大约在龙记大厦落成而钻石酒家搬到那儿经营后 (即七十年代中),加入钻石酒家,与甘琨华并肩作战,一同打理钻石酒家的生意。到了九十年代,由于甘琨华因为担心香港前途问题移居加拿大,甘琨廉乃独挑大梁,统管整个钻石酒家集团的生意,惟钻石酒家自那时起的发展,则远没镛记突出。到了2002年,一众股东更因觉得生意难做,但物业则已价值不菲,因而在取得两房家族成员暨股东的同意后,选择结束钻石酒家的生意,改为将物业出租,收取稳定收入。当甘琨廉被记者问到结束酒楼生意的原因时,他的回复竟然是:“这么大一间酒楼,我不想一个人做”,可见,四房对于打理酒楼生意一事同样并不热衷。

 

家大必分的具体落实与安排

从不同数据上看,当无论是镛记或钻石酒家的生意仍在不断扩展之时,亦当自己仍身壮力健,子女又被认为仍然未能独当一面,或是尚未成家立室、各组家庭之时,甘穗辉看来与很多传统大家长一样,仍紧紧抓着家族的领导权与企业的控股权,因而应该还没想到要如何具体构思分家析产的问题。虽则如此,他明显已注意到,在家大业大、妻妾子女众多的情况下,大家相处难免出现矛盾和磨擦的自然现象,因而在管理家族时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方法。举例说,他安排二房住在兴汉7号,三房住在礼顿道13号,而四房则住在太古城,藉以减少朝见口、闻见面的争拗与嫉妒。

另一方面,甘穗辉明显又十分注意对各房之间的一视同仁,并具体地反映在日常生活上,所以让其女儿甘秀玲觉得“爸爸非常懂做人”,并列举例子加以说明:“阿爸买一只戒指,会人人有份 (即三位太太均有份)。我们下午饮茶,三房就上午饮。”可见,在处理亲人关系和家族内部事务上,甘穗辉既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方法,减少磨擦,又十分注重在对待妻妾子女时的公平性,以免各房之间因为分配不均的问题,滋生矛盾。

然而,当甘穗辉已经进入暮年之后,或是意识到各房子女各有家室后其实颇有矛盾之时,如何在他本人仍然头脑清醒或仍然在生之时,进行分家,做好各种安排,以免各房子女们在他去世或是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后,因为争夺家产而闹上法庭,同时又不会影响家族企业──尤其是像镛记及钻石酒家这两个金漆招牌──的持续发展,显然成为甘穗辉那时极为重要的考虑。

无论是从个人生命周期的角度看,或是从企业及家族的生命周期看,九十年代看来乃重要阶段。论年龄,那时的甘穗辉已经年过八十,在传统社会而言,已经属于耄耋之年,时间上不能再拖了。论家族,不少子女亦已经进入暮年,他们当中有些更加子女成群,甚至连他们自己亦已儿孙满堂了。论企业,不但生意持续扩张,早年投下巨资购入地皮,自行兴建的楼宇,亦已因为香港的物业不断升值变得价值不菲,所以富甲一方了。可以这样说,到了那个时刻,企业规模庞大、身家财富又已极为丰厚,但人生则已快要走到尽头的甘穗辉,明显知道已经到了不能回避的阶段,必须慎重思考和落实分家析产的问题了。至于九十年代的香港已经进入后过渡期,政商及社会环境变化急剧,相信亦是促使甘穗辉必须做好各项准备的原因。

正如前述,由于二房及四房主要负责打理钻石酒家的生意,三房则一直主持镛记的生意,当甘穗辉意识到,必须在分家析产的重大问题上作出最终决定时,其主要的分配标准和思考逻辑,明显以早年指派各房子女于不同岗位,打理不同生意的安排为依归,因而便将钻石酒家分配给二房及四房的子女,而镛记的股份则全部分配给三房的子女,这样的安排既有希望各房子女各有本身生意或事业的一片天,不用全部集中在一起,藉以减少各房子女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亦有希望维持两个饮食品牌,让其代代相传发展下去的意愿。

公司注册处的登记数据显示,在九十年代前,无论是钻石酒家或是镛记,两者的大部份股份,一直由甘穗辉本人持有,而各房子女则同时拥有这两家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举例说,在1974年钻石酒家增加股份时的分配登记中,除了非甘氏家族的股东外,便有甘琨华、甘琨胜 (即甘健成)、甘琨礼、甘琨廉四人,而每人的占股比例相等,各为150股,甘穗辉则获再配80股,也就是说他本人仍是钻石酒家的大股东。同样在1974年,镛记亦进行股份重整的工作。当时公司合共发行300股,甘穗辉本人持有210股,其他三名儿子甘琨华、甘琨胜、甘琨礼则平均分配,每人各占30股。很明显,甘穗辉本人同样是镛记的大股东。

九十年代之后,甘穗辉对于两家公司的股份安排,先后作出了重大变动,其中的镛记股份,全部转给了三房的甘健成、甘琨礼和甘琨歧等子女,而钻石酒家的股份,则相信分别转给了二房和四房的甘琨华和甘琨廉等子女。也即是说,让关系融洽的二房和四房一起,而三房则分开,各有发展。

1994年呈交政府的公司注册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甘穗辉成立了镛记酒家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董事只有甘穗辉、甘健成、甘琨礼和甘琨歧,甘琨华则已不在股东之列了,而公司所发出的100股股份,则分配给三家均在英属处女岛 (简称BVI) 注册的公司,以及甘健成和甘琨礼两人。那三家公司的名称和分配情况如下:Long Yau Limited持有78股、Capital Adex Limited持有10股,以及Holly Join Limited 持有10股,而甘健成和甘琨礼则各持有1股。

另一方面,在2002年钻石酒家有限公司的注册文件中发现,在公司的1,000A股及1,000B股中,700A股由一家名叫Jan Ying IncBVI注册公司持有,余下300A股则平分给甘琨华和甘琨廉;至于冯学洪、颜同珍、沈友卿和颜尊辉则持有B股,持股量依次为500股、240股、180股和80股,甘健成和甘琨礼则已不在股东之列了。到了2003 (即甘穗辉去世前一年),钻石酒家有限公司的A股分配依旧,但B股则有重大变动,一众非甘家股东手上的股份,全部转给Jan Ying Inc及一家名叫Reachwell Limited并同样在英属处女岛注册的公司,股份分布情况则为前者占999股,后者只占1股。

我们应该会好奇地问,在分家的过程中,各房之间到底对分家的标准或比例有否不同意见,甚至有不满情绪呢?法庭及公司注册处的数据显示,1973年,当甘穗辉计划将镛记集团化时,原本打算将股份分为五份,每份占股两成,而获分的五人分别为甘穗辉、甘健成、甘琨礼、甘琨岐及甘琨华,显示初期的分家安排,存有希望各房子女互相支持的思想。但这样的构思,据说在甘健成的“提醒”下作出调整,所以甘琨华的名字,在九十年代起即不再出现在镛记的股权分配名单上。也就是说,在那次分家的事宜上,各房之间隐约流露出一些矛盾,但看来最终在甘穗辉的家长权威下顺利解决、和气收场。

进一步说,若只是看看九十年代至甘穗辉去世前的股权转移和安排,我们或者会有一些混乱或摸不着头脑的感觉。但是,若果我们再结合甘健成与甘琨礼因打官司在法庭上所披露的文件资料,则可发现,九十年代的分家安排,明显乃深思细虑的结果,并作出了连串重大安排,其目的则是希望各房子女日后可各有自己的发展范畴,在减少家族内部矛盾的同时,可以保留镛记与钻石酒家的品牌,从而确保家族企业的长远发展。

从法庭文件中看,镛记的组织和控股情况颇为复杂。整个集团的最高控股公司为镛记控股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以20美元的名誉资本在BVI成立,并以每股1美元的方式发行20股,其具体分配则为:甘健成及甘琨礼各占7 (35%),麦少珍、甘琨歧及甘美玲各占2 (10%)。并由这家公司全资持有Long Yau Limited。而Long Yau Limited又分别持有:八成Surewin Inc股份、八成镛记酒家有限公司股份、五成甘穗辉投资有限公司 (Kam Shui Fai Investment Co. Ltd.) 股份、五成半Victorywise Inc股份、八成镛记酒家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八成镛记物业有限公司股份。然后再由这些附属公司分别持有不同资产。例如:由Surewin Inc持有五成Life is not Limited,并由后者经营Kee Club;由Victorywise Inc全资持有Long Yau Properties,并由后者持有镛记大厦和和安里 (Woo On Lane) 物业;至于镛记物业有限公司则持有明报工业大厦的货仓 (1)。对于以上的”三层架构」控股组织的设计,甘健成将之比喻为一个人的大脑、身躯和脚,可见当年的那个分家及控股设计,应该让甘穗辉花了不少心思。

从股份分配情况看,诸子均分制度已有显著调整,身为母亲及女儿的,亦占有一定股份,其中一名儿子 (甘琨歧) 所得的股份,没有如两位兄长般多,只与母亲及胞姊一样,背后原因相信与他在较晚时期才加入镛记,而其他两位兄长则很早之时已加入,并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所以他们便分多一些。换言之,除了均分原则,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会一并考虑,显示诸子均分的继承制度,并非铁板一块,同时亦显示其具体安排已在香港社会出现不少变化。自甘琨歧于2007年去世后,其股份 (由Legco Inc持有) 转给了甘琨礼,令其持股量上升至45%;同时,麦少珍的股份于2009年又转让给甘健成,令他的持股量亦上升至45%;这样的股权变动,本来仍没改变两兄弟之间的均势,但由于甘美玲所持10%股份 (以Everway Holdings Limited持有),后来亦转交甘琨礼,则明显令两兄弟的控股权高低立见。由于甘琨礼拥有过半数的控股权,可以主导公司的发展,身为兄长的甘健成则觉得本身利益常受影响,两兄弟之间的磨擦乃日多,并最终闹上了法庭,出现了甘健成 (原诉人) 状告甘琨礼及相关人士 (答辩人) 的情况。详见图2所示甘家族谱。

虽然我们不知道钻石酒家的实际组织和控股情况,但从以上镛记的组织和控股情况推断,相信应该大同小异,亦应如镛记控股有限公司般,由二、四子房掌控。

也即是说,当身为大家长的甘穗辉仍然在生时,他有权威可以抑压家族内部的分裂力量,而他将两个重要饮食品牌分给三房及二、四房各自打理,不像九十年代之前将每个品牌的股份分配给各房,藉此将他们全部“捆绑”在一起的做法,无疑有了重大转变。至于他利用各家公司持有不同资产与生意,又在BVI这个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地方设立离岸公司,遥控香港的资产及生意,则既有因应香港政治环境存在暗涌的一面,同时亦有借着各种安排化解各房矛盾和冲突的一面,而连串具体举动看来有助消弭各房之间的矛盾。然而,所谓“人算不如天算”,甘穗辉的分家安排,虽然化解了困扰不少富豪家族的担忧各房争夺家产问题,但问题最终还是爆发了,而展开争夺的并非各房之间的兄弟姐妹,而是同一房的兄弟姐妹,这样的局面无疑令不少人感到意外。

从甘穗辉家族或镛记的故事中,我们虽然不难看到各房子女明争暗斗,导致企业分裂的一面,甚至可能会为此感到唏嘘,惊觉手足兄弟可以反目成仇;但同时又会让人察觉到,那股因为分裂所产生的竞争力,促使他们自立门户,或是在不同领域上积极打拼,争取表现,藉以证明自己有本事,在分家之后沦为破落户。也即是说,奉诸子均分为圭臬的华人文化,无疑不利资本的长期累积和企业的代代相传,但反过来看,则会助长家族成员的各展所长以创造财富、搏取表现,从而推动经济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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