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存、发展和延续,人类社会组成了各种各样、强弱不一的制度和关系网络,有些以血缘为纲纪,有些以地缘为主轴,亦有些以业缘为核心。至于在人类历史上极为悠久的婚姻制度与关系上,所建立起来的网络,既可跨越血缘、地缘和业缘的不同界域,又可具有更强轫、更大弹性、纠缠更为复杂的关系,其影响力或作用则更为巨大、效果更佳,所以常常成为子孙众多世家大族用以提升本身家族人力、财力、开拓社会关系,从而巩固家族利益的重要策略或工具。
正因如此,在中国历史上,透过婚姻联盟以建立稳固政经及社会关系网络者,实在为数不少,有些更是至今仍为人所津津乐道。举例说,战国时代的秦国和晋国,为了抗衡外敌,便以相互通婚的形式,建立起彼此间的保护屏障,此即民间常说的缔结“秦晋之好”。著名的“王昭君和番”故事,也是讲述汉元帝采用婚盟方法,将王昭君赐给匈奴君长为妃,以达到“抚边睦邻”的政治目标。至于雄材伟略的唐太宗,同样需要以文成公主外嫁吐蕃松赞干布来收买人心,以拉拢吐蕃的归顺。到蒙古统治横跨欧亚的庞大帝国时,亦曾利用王室与不同部族及贵族通婚的策略,建立互相支持、祸福共享的联盟关系。换言之,婚姻结盟在远古开始一直被统治阶层视作扩张政治网络的重要工具。
统治阶层如此,民间社会其实也是如此。在农村社会有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友好村庄之间往往以互通婚姻嫁娶来结成非正式的联盟,藉以强化互信互助,对抗敌对村庄的侵犯或威胁。至于某些重要城镇内,一些世家大族之间藉着婚姻结盟来建立关系,以达到巩固彼此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目标的做法,同样常见。难怪曾任教于北京大学的近代社会学家潘光旦也指出,通婚是两个家族的结盟,乃家族扩张和建立社会网络的重要工具。但是具体而言,在华人社会,婚姻联盟发挥效果进而巩固家族企业,其实并不多见,反而在西方学术界则谈论得比较多,这与华人社会强调人脉关系和社会网络的情况并不相配,更是令人不解。
王室联盟战略示范
纵观欧洲,有关王室及贵族之间的婚姻联盟研究为数不少。其中一个原因是欧洲王室的血统优越感(即优生学观念)极强,并一直有采取族内婚姻保持纯正血统的传统和观念,所以产生不少近亲繁衍的先天性疾病。另一个原因是为了达到缔结联盟以抵抗外敌的“外交战略”(strategic diplomacy),因为在城邦林立的欧洲,战火频仍,而最能取得互信,强化各方乃命运共同体、祸福与共内涵的,莫如融合血缘关系的婚姻联盟。
如果我们只集中看英国王室的通婚网络,很容易就能发现,不同年代的英国王室与欧洲大陆的王室之间,实在通婚频繁。举例来说,十九世纪在位时间最长的英国维多利亚女王(Queen Victoria),她与来自德意志其中一个名为萨科堡与哥达(Saxe-Coburg and Gotha)城邦的王子暨表弟阿伯特 (Albert,由于全名很长,只用英文首名)结为夫妇,便强化了英国与德意志王室的关系。
更为突出的是,维多利亚女王所生的九名子女,长大后亦成为英国王室向外扩张网络的重要部分。例如和父亲一样叫阿伯特(Albert,日后成为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Edward VII)的王子,迎娶丹麦王室公主亚力山德拉(Alexandra);二女雅德丽(Adelaide)下嫁德意志和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三世(King of Frederick III);三女雅丽斯(Alice)下嫁德意志贵族希斯大公爵(Grand Duke of Hesse)刘易斯四世(Louis IV);四子阿发德(Alfred)娶俄罗斯大公爵之女玛丽(Marie);五女夏莲娜(Helena)下嫁德意志另一个城邦苏益格荷尔斯泰因(Schleswig-Holstein)的王子克里斯安(Christian);六女雷尔斯(Louise)嫁给英国贵族亚皆老公爵(Duke of Argyll)约翰(John);七子阿瑟(Arthur)娶普鲁士公爵之女雷尔斯(Louise);八子利奥普(Leopold)娶德意志其中一个叫华德克与派蒙(Waldeck and Pyrmont)城邦的公主夏莲娜(Helena);九女碧翠丝(Beatrice)嫁给了德意志另一城邦毕腾堡(Battenberg)的王子亨利(Henry)。正是利用这种王室及贵族之间的嫁娶,大英王室与欧洲大陆的王室建立了紧密关系。之后,维多利亚女王的内外孙们又以同样方式在欧洲王室贵族间通婚,令其婚姻网络进一步扩张,所以维多利亚女王被冠以“欧洲祖母”(grandmother of Europe)的外号。
进一步的研究发现,除了王室之间习惯以通婚方法缔结坚固联盟,贵族及巨富世家以相同方法强化各方关系的情况同样普遍,或者说有样学样。举例说,相关专家薛连(M. Zeitlin)和烈杰夫(R. E. Ratcliff)的研究便清楚指出,利用相互通婚的方法,贵族及巨富世家们不但可以建立紧密的互助互利机制,还可以产生连带的相互忠诚和相互责任关系,从而壮大了他们经济利益的基础,实现了上层社会的内部团结。
心理学和社会学教授董武夫(William Domhoff)的研究同样发现,统治阶层会利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强化本身所控制的经济资源、社会上的名声,以及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和影响力,而婚姻联盟则是其中一项重要方法。另一位专家薄考域(Stephen D. Berkowitz)也同意以上的看法,并认为透过通婚,世家大族之间的共用资本(应该包括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本),便可大大提高。这样不但对商业或社会活动有帮助,对政治活动也有裨益。
代代相传的纽带
家族史研究专家沙宾 (David Sabean) 进一步指出,这种婚盟关系,不但对各家族经济有实际利益,还可以代代相传地不断强化下去,影响深远。他认为:婚姻作为一种门户之间建立联盟的方法,自十八世纪起便是学术界研究的对象。最近更多的研究显示,世家大族之间的亲戚关系,仍在不停透过相互通婚的方法,延续和强化。整个(婚盟)制度看似松散,但内部却暗示着亲族组织(kin group)内控制权不停循环和流转。
就这一课题曾经在欧洲进行深入研究的史葛(John Scott)和祈芙莲 (Catherine Griff),也得出相类似的结论,两人认为世家大族透过婚盟关系,大大强化了他们的商业利益。他们举例,透过数代人的相互联婚,查南(Channon)家族、林朗-培迪(Lennox-Boyd)家族和咸-谭-布(Hamilton-Temple-Blackwood)家族,与建力斯(Guinness)家族、艾维伯爵(Lord Iveagh)家族后人,建立起一个深层次的亲族经济组织(kinecon group)。该组织在1976年前控制了(英国)酿酒公司18.98%股权和过半数公司董事职位。另一相类似的亲族经济组织是马莎百货(Marks & Spencer)。从最初开始,马氏(Marks)家族和薛氏(Sieff)家族便是以互相通婚形式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其后,这两个家族的后人再与撒查(Sacher)家族、邦地(Blond)家族、苏士文(Susman)家族和古德文(Goodman)家族等通婚。在1964年之前,这些世家大族仍在马莎百货内维持着绝大多数的控股权。到了1976年后,他们的控股权已被摊薄至只有1.6%。即使如此,他们仍可以透过婚盟的关系控制董事会内过半数的席位。
很明显,在讲求身份和社会地位的欧洲社会,以婚姻结盟而建立起来的家族网络,的确对保障家族的经济和政治利益,以至社会地位各方面,有着明显而直接的作用。事实上,在深入研究香港的华人世家大族后,我们发现,不少家族的崛兴和发展历程,不但有很多共同之处,就连他们建立的个人和社会网络的手法和过程也如出一辙。可以说在古往今来的华人社会中,以通婚方式拓展社会网络十分普遍。透过这些方法,各个零星散落的家族,便可以结成一张千丝万缕、纵横交织、盘根错节的社会网络。而中国航运世家的例子,正是婚姻联盟的重要示范和具体操作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