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个家族企业,你一定为家族企业的传承和经营问题头疼。这些棘手的难题也是如今国际顶级专家教授在研究的课题。2015年9月7日~8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举办的中国2015年家族企业国际会议上,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
何为家族企业?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赛浦路斯分校管理学院院长 Panikkos Poutziouris教授认为具有以下三点:所有者具有决策制定权;企业的顶层管理者同是家族内部的人;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中的核心代表是创始的家族成员。
发展速度决定企业生存时间 “家族企业要想长久发展,必须控制自己的速度,起步太快,反而很危险。”德国泽佩大学家族企业管理中心科曼教授介绍说,德国的家族企业,将营业额突破10亿需要10年的时间,但在中国,只用三四年即可实现。以创立于1886年的德国博世为例,1886~2010年家族企业欧盟营销额排行榜的数据显示,博世在2010年欧盟内部销售额达47259000欧元,年增长率是9.98%,名列榜首。而位于第二名的勃林格殷格翰(创立于1885年,主要生产人类生物制药化学和动物健康产品的医药公司)销售额达12586000欧元,年增长率是8.73%;而排在第19名的睿思(创立于1883年,主要生产儿童玩具产品的公司)销售额达313000欧元,年增长率是5.45%。在科曼教授看来,4%~10%是家族企业最适合的速度。博世就是通过这样匀速发展,遥遥领先于其他企业,成为德国家族企业发展的代表者。
“家族”&“企业”没有先后顺序 新加坡管理大学 Weeling Tan 教授认为,家族企业的传承既要拆分,又要合起来。家族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先有了家族才有了企业。那么,当孩子面临传承之时,家族企业内部成员之间的身份应该如何转换呢?
第一种模式:A、B两个角色。A只管企业经营,不参与家族成员内部的管理,而B是管理家族内部的日常事宜。这样各司其职,就是将家族与企业经营区分开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第二种模式:A既管经营又管家族成员。比如,日常工作的决策及家庭琐碎的事情,都是A做决策,而父母不参与其中。
第三种模式:A主管企业和家庭两个部分,但也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父母参与;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决定;所有的决定都必须要经过家庭会议通过。
因此家族内部也需要家庭规章制度、家庭委员会、家庭组织架构。就像企业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换言之,家庭内部管理和企业的经营是相同的组织架构,架构与组织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上市不能解决家族企业内部问题 与大午集团创始人孙大午不上市,以私企立宪管理企业不同,泡椒风爪首创人、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鹿有忠,2014年公司在新三板上市以后,他更有意女儿与侄子成为企业的继承人,但女儿16岁就在美国生活,现已在美国成家立业。一方面企业如何实现传承还需要时间去磨合。另一方面像很多家族企业创始人一样,企业上市以后出现的问题也让鹿有忠困惑不已。
在海川视野咨询公司创始人郑敬普看来,家族企业上市各有利弊:优点是上市后可以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加快企业与国际接轨的速度;缺点是上市会降低家族成员以及合伙人的工作激情,而且企业会更注重短期效益,而非长远的计划,且相应的成本也会随之提高。
在中国664.27万民营企业中,已经有九成以上是家族企业;在A股上市公司中,747家属于家族企业。家族企业交接班的现象已经指日可待,2014年50岁以上的创始人已高达57%。2014年至今的上市公司中,父子(女)、母子(女)两代人同在家族企业的比例,已超过上一年兄弟姐妹在同一公司的比例。因此,传承已经成为家族企业发展最重要的事情。
文/王境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