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这个词,人气作家厄玛·邦贝克(Erma Bombeck)捕捉到了即便是在最幸福的家庭也会呈现出斗争与乐趣相混合的滋味:
我们是一小撮奇怪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艰难跋涉。我们分享疾病和牙膏,觊觎彼此的甜品,藏起洗发水,互相借钱,却又把对方锁在自己的房间外面。我们在制造伤痛的同时又依靠彼此的亲吻来治愈它。我们一边爱着、笑着,一边又在防备着,并且试图找出把我们束缚在一起的共同点。
家庭沟通三大特性
如今,家庭的意义早已超越了传统,不再只是由基因、法律和古老的习俗来决定。你可能来自一个混合的家庭,拥有继父、继母,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有些家庭里的成员没有生物学上的联系(如收养);有些家庭里的成员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如同居伴侣或养父母)。然而,不管家庭形式是怎么样的,它们的沟通具有相同的基本特征。
第一,(详见10月刊杂志......)
第二,(详见10月刊杂志......)
第三,(详见10月刊杂志......)
当我们成年后组建自发性家庭,关系网会变得更复杂。同样作为成年人,我们所选择的感情伴侣也有自己的一帮亲属。无论是否喜欢,一对彼此承诺的夫妇与三个家庭相联系:他们共同创造的家庭,以及伴侣双方各自的原生家庭。
家庭是一群相互依赖的个体相互作用、相互适应构成的一个整体。一个家庭成员的行为会影响到其他每个人。如果你的家人感觉不开心,你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反之,如果某个家庭成员很开心,整个家庭的氛围也会更积极。出于这种相互依赖性,家庭治疗师通常意识到仅仅给某一个家庭成员治疗是错误的方法;看看家人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的,同时试着治疗整个家庭会实际和有效得多。沟通将家庭系统中的各个成员联结起来了。语言和象征性的行为会影响家庭生活的平衡,有时变得更好,有时更糟。沟通会作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塑造家人的幸福。
家庭沟通四种模式
家人之间谈论的内容通常都是相似的,没什么新奇的东西:报告一下日常的活动、家务事、共享的事件等。但是家人之间沟通的方式会有明显的不同,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的取向:谈话的模式和遵从的程度。
谈话取向(conversation orientation) (详见10月刊杂志......)
遵从取向(conformity orientation)(详见10月刊杂志......)
1.谈话取向和遵从取向都高的家庭是一致型的(consensual)
2.谈话取向高、遵从取向低的家庭是多元型的(pluralistic)
3.谈话取向低、遵从取向高的家庭是保护型的(protective)
4.谈话取向和遵从取向都低的家庭是放任型的(laissez-faire)
在放任型家庭中,女儿在做出决定之前甚至不会把文身这件事提出来供父母讨论。即便她提了,父母也不会对女儿是否要在她自己的身体上做一个永久性的艺术装饰多说什么。不管是文身,还是其他大多数事情,父母的反应只会是一个冷漠的“随便你”。
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有些沟通模式比其他的更高效和更令人满意。例如,来自一致型和多元型家庭的年轻人比来自保护型和放任型背景的年轻人,在倾听上更自信,在智力上更灵活。多元型家庭的后代比在其他任何类型下长大的孩子更少用言语攻击他人。相比之下,如果家长采取保护途径,不仅会导致孩子隐藏更多的秘密,处理结果也会让父母和孩子双方都不满意。换句话说,开放沟通和共同决策要比高压强权和拒绝公开对话产生更好的结果。
一厢情愿的沟通困境
很多因素扭曲了我们对外界的诠释。社会科学家用“归因”—词描述我们将行为赋予意义的过程,包括对自己、对别人的行为归因,但我们常常使用两套不同的标准。研究显示,导致归因谬误的知觉倾向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人严厉,对己仁慈
我们评价自己时往往比评价别人更为宽容,并试图说服自己和别人“我的本意是善良的”。社会科学家将这种倾向称为自利的偏误。当别人遭遇不幸时,我们常将问题归咎于对方个人的因素,而自己遭遇不幸时,我们就将问题归咎于外在因素。
2.先入为主
留恋于第一印象,根据自己的第一印象进而给人贴标签是知觉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一部分。如果这样的第一印象是准确的,那这些印象在以后考虑如何回应对方时是个有用的信息。然而若这些印象是不准确的,问题就来了。
3.以己之心,度人之腹
低自尊的人会猜想别人以不利于自己的方式看待自己,高自尊的人会猜想别人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看待自己。事实上别人并非总是按照我们的方式思考和感觉的,因此假定彼此的想法类似可能导致问题。你如何能找出别人真正的立场有时候要靠直接询问对方,有时候靠着和其他人核对,有时则需要在深思熟虑后做一个成熟的猜测,这些替代性的方式都比单纯地假定“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反应”来得更好。
4.我们被期待所影响
期待不一定带来更多积极的评价。如果我们把期待提得过高,那么在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反而会感到失望。期待会影响我们看待别人的方式,无论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并且这种期待会导致自我应验预言的发生。
5.最明显的最有力
我们容易被显而易见的事件所影响。我们总是选择环境中最明显的刺激因素,包括刺激的强度重复、不寻常或者其他吸引我们注意的特征。问题在于最明显的因素不一定是事件中唯一的或最重要的因素。
如果我们受上述知觉倾向的影响,一厢情愿地认定我们对事情的解释就是事实,恐怕会产生很多严重的沟通困境,谁都不喜欢别人对自己行为的原因草草下结论。
文 罗纳德·B·阿德勒 拉塞尔·F·普罗科特
本文摘编自罗纳德·B·阿德勒(Ronald
B. Adler)、拉塞尔·F·普罗科特(Russell F. Proctor)所著《沟通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