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集团财富传承危机两度重演

编辑:日期:2017-03-09

创始人积累的巨额财富给一部分后人带来了权力和金钱,但同时也给一部分后人带来了灾难。

三星集团创始人李秉哲出身于富裕农民家庭,从小受过良好教育,曾在日本名校早稻田大学留学。李秉哲从开办粮食加工厂起步,最初是向中国东北出口蔬菜水果,赚到第一桶金后,成立了三星公司,随后开办糖厂、纺织厂、肥料厂等,逐渐成长为全球化的大集团。可以说,三星的发展,是韩国经济腾飞的缩影。但是,李秉哲在积累了巨额财富后,在向后人的传承过程中,却遇到了各种难题。

第一次财富传承引发后人反目

李秉哲有三个儿子,五个女儿。与传统的韩国企业一样,李秉哲选择在男性继承人里寻找接班人,最初是将长子李孟熙(Lee Maeng-hee)确定为接班人。但李孟熙缺乏管理才能,在半年内将公司管理弄得一团糟。而次子李昌熙由于对父亲不满,向军事政变上台的韩国政府总统朴正熙告发了父亲走私糖精、逃税和逃汇的违法行为。而此次告发行为又被李秉哲误以为是李孟熙所为,导致李孟熙被清理出门户,失去继承人资格,最终没有继承任何财产。次子李昌熙后来因为得罪了父亲,也失去了继承人资格,最终只拿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公司。

三子李健熙,从小聪明伶俐,深得李秉哲的喜爱,12岁就被送到日本留学,在早稻田大学学习经济学专业,后在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获得MBA学位,李秉哲最后将三星集团的治理全部交给了李健熙,由其继承了家族的绝大部分财产。据报道,从20世纪70年代起至去世前的十多年间,李秉哲都在构思并处理财产的继承结构。最终核心财产大都留给幼子李健熙,包括三星电子、三星物产、第一毛纺织,其他子女只获得非核心财产。

财产分配不均,引发身后争产 

李秉哲去世后,李健熙顺利继承了三星集团的管理权和财产,但也从此爆发了兄弟姐妹之间多年的家族内斗,主要是财产分配纠纷。

(1)李孟熙、李淑熙诉李健熙 

2012年2月,76岁的李孟熙联合77岁的二姐李淑熙(李秉哲的次女,Lee Sook-hee)起诉70岁的李健熙,要求讨回相关股权财产,标的额合计8.1亿美元。起诉状称,父亲李秉哲生前曾以他人名义信托部分财产,但李健熙在未通知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擅自将这部分遗产归为己有。据韩国首尔法院的庭审记录显示,李孟熙向法院提出要李健熙返还总值约为7100亿韩元遗产的要求,李淑熙则要求李健熙返还理应自己所有的价值为1900亿韩元的集团股份。

2013年2月1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32部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孟熙的诉讼请求。之后,李孟熙提起上诉。

2014年2月6日,首尔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宣判,法院驳回李孟熙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2月26日,李孟熙表示放弃上诉。李孟熙当天通过代理律所表示,考虑到与家人的关系以及周边亲友的意见等,决定放弃上诉。他表示,案件审理期间因家族遗产纠纷给韩国国民带去了担忧,对此表示歉意。但也有媒体分析说,导致李孟熙撤诉的真正原因可能是健康。李孟熙已经在2012年底因肺癌切除了1/3的肺,2014年癌细胞再次转移,导致李孟熙无力继续进行诉讼。

(2)李在灿遗孀李英雅及其长子李在焕诉李健熙 

 2012年3月,李在灿(李昌熙次子)遗孀李英雅(Lee Young-ja)及其长子李在焕(Lee Jae-kwan)起诉李健熙,要求返还价值约1000亿韩元(合8900万美元)的股票及现金,但最终也以败诉告终。

三子继承,后人不和 

李秉哲去世后,三子李健熙继承了家业,成为家族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但李健熙随后与其他兄弟姐妹因财产诉讼陷入不和,甚至连带影响到家族的第三代人。

(1)李孟熙后人的生意遭到人为阻挠  

李秉哲长子李孟熙虽然没有继承任何财产,但是其妻子,即李秉哲的长媳孙福南却得到了三星火灾(财险)和第一制糖(后改名为希杰集团)的股份,后三星集团内部调整,孙福男用手上这笔股份与三星集团互换,让李孟熙之子李在贤顺利当上希杰集团的总裁。但据传,在希杰集团收购大韩通运的过程中,由于三星集团从中作梗,导致希杰集团最终以两万亿韩元高价完成收购。

后来,李在贤于2013年7月因涉贪腐被检察院带走调查,最后于2014年被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贪污、逃税、渎职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260亿韩元。

(2)李昌熙后人生活落魄,抑郁自杀

李昌熙次子李在灿经营了一家新韩媒体,后来遭遇金融风暴,公司陷入困境,2000年经出售、清算程序,被最终解散。此后,李在灿长期处于没有工作的状态,生活极为窘迫,陷入严重抑郁。2010年8月18日,李在灿疑因生活所迫和抑郁症跳楼自杀,享年46岁。

可见,由于财富传承安排的欠缺,导致后人不和,李秉哲的两个孙子落到了令人唏嘘的地步。

创始人曾运用信托工具,但不够彻底

李秉哲于1987年离世。据悉,李秉哲早在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始构思如何处理财产的继承结构。其最终的做法是将核心财产大都留给李健熙,包括三星电子、三星物产、第一毛纺织。其他子女只获得非核心财产。值得注意的是,长子李孟熙并未获得任何财产,遗产归其妻孙福男所有。

李秉哲的这一安排,目的是为了扶持李健熙上位,同时削弱其他子女的势力,尤其是长子对公司的影响力。但令人奇怪的是,李秉哲还有一部分财产是以他人名义潜藏在信托中,且只有李健熙知道。据分析,李秉哲可能早就打算将这笔财产交给李健熙,但不想表现得过于偏袒李健熙,故选择不公开。也可能是不希望李健熙过早得到大额财产,要经过磨练才能得到完整份额(范博宏、张天健,2013年)。

直到2011年6月,李孟熙等继承人才从韩国国税厅处收到一份公文,载明“三星创始人李秉哲假借他人名义隐藏的财产于2008年12月转到三星电子董事长李健熙的名下,问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权,赠与李健熙”。李孟熙据此联合李淑熙提起了争产诉讼。李孟熙提出,“父亲李秉哲生前以他人名义信托了部分财产,包括三星电子、三星生命、三星爱宝乐园三家公司的股票,总价值超过7000亿韩元。但李健熙并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于2008年12月擅自将这部分遗产改变为个人名义,因此是‘私吞遗产’。”

但是,由于韩国法律的特殊规定,李孟熙失去了胜诉权。根据韩国《民法》第999条规定,要求恢复对遗产的再次继承主张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侵害继承权的行为必须发生在10年以内,且被侵害人知道该事实3年以内。法庭判决称“本次审判争论的焦点是原告是否有要求返还遗产的权利”,李秉哲是1987年去世的,距今已经25年,“被认定是遗产部分的三星生命股票其法律权利行使时间(10年)已过,因此驳回诉讼请求。而剩下的股票和利润分成不属于遗产,因此也予以了驳回”。

由于信托的更多细节没有得到披露,在此,依据中国法律,对李秉哲设立的家族信托进行初步分析。李秉哲设立的家族信托,应当属于“防止挥霍家族信托”。防止挥霍家族信托又称“防败家子条款”,顾名思义,就是父母将家族资产通过家族信托的方式进行有效的管理和隔离,通过预先设定的期限和条件将家族资产推迟给付指定的家族成员或其他信托受益人,从而有效地避免因资产的过早支付,导致被肆意挥霍。而且,李秉哲很好地利用了信托的保密功能,达到了合法藏富的目的,使相关“财产”的分配时间大为推迟,在一定程度上推迟了家族争产纠纷。

但是,从现在的观点看,李秉哲的这一信托安排存在很多不够彻底的地方。首先,李秉哲没有指定李健熙为唯一的受益人,从而导致其他继承人李孟熙等在信托财产公开后,提起继承纠纷。其次,李秉哲设立的家族信托设有终止期限,且一次性分配的家族信托,经过这样的安排,李秉哲的财产只能传承一次,没法惠及几代人,且在进行传承时,极易引发纠纷,同时李健熙在获得这笔财产后,在向后人传承时,很难规避遗产税。再次,李秉哲只是以一部分财产设立家族信托,其他财产仍通过传统的方式进行传承,引发了后续的纠纷。

第二次财富传承新难题悬而未决

长女婚变,财产外流  李健熙的长女李富真(新罗酒店社长)现在正在闹离婚,而奇怪的是,李健熙的女婿任佑宰(三星电子常任顾问)在诉讼中明确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只是迫于女方压力,提出了如果要离婚必须分割财产,其要求分割的财产高达1万20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9.44亿元)。如果长女坚持离婚,并且成功离婚,三星集团的李氏家族财产将会出现外流。

小女儿自杀,只因婚姻没有门当户对  由于李健熙采取的是传统的家族传承模式,要求子女婚娶都必须门当户对。结果自由恋爱的小女儿李允馨在遭到家人的强烈反对后,以自杀告终。

据悉,李允馨大学毕业后,赴纽约大学艺术管理系深造,在赴美之前,她决意与出身平凡的韩国男友(男方家境一般,在首尔一家公司从事金融投资顾问工作,业余喜欢赛车,在赛车场上与李允馨认识)结婚,遭到父母反对,患上严重的抑郁症,2005年在曼哈顿公寓内用电线自缢身亡。三星新闻发言人当时以车祸宣告了她的不幸。

巨额遗产税  据韩国《东亚日报》报道,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拥有的三星电子和三星生命的股价总值为11万亿韩元。2014年5月李健熙病倒时,三星集团制定了未来5年其独子李在镕副会长缴纳遗产税的方案。按照韩国继承法及赠予税法规定的实际税率65%计算,李在镕要缴纳7万亿韩元的遗产税。据称,如果当时李健熙去世,这笔遗产税将是韩国有史以来最多的遗产税(王刚,2014年)。

新刊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