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和台湾地区在基金会制度中都采纳了单一的公益基金会制度,将家族慈善与传承割裂开来。
大陆法系先有财团法人作为公益慈善的载体,因此在移植英美信托制度时既要让其继续发挥信托的独特功能,同时也得考虑在本国早已成型的法律体系中如何妥善安置信托制度,从而需要进行一些变通。
文 汤杰 柏高原 高慧云
2016年9月实施的《慈善法》拓宽了捐赠渠道,将不动产、有价证券、保险以及名贵收藏品等都纳入进来,股权作为无形有价的资产也被列入可捐赠范围,使得股权捐赠有了法律依据。
事实上承认家族基金会的家族性,与家族基金会作为社会组织的社会性并不冲突。
文 柏高原 高慧云
2017年, 在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法制环境逐步改善、政府扶持持续加码、信息技术创新赋能、社会需求升级转化、社会认知提升扩展等前提下,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数据指标在2016年的基础上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文 王弘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