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金融工具的“双剑合璧”

编辑:日期:2018-03-28

1976年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里从一个生物学家的视角解读了生命和文化的本质:任何生物体都是基因(Gene)的生存机器(Survival Machine)。同时,道金斯又阐述了人这种特殊社会生物,是一种生物基因的载体之外,还是文化基因的载体。

 

自然而然的传承

文化像一种基因活跃在人的大脑里,控制人的行为,这大概可以体现为:三观(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的力量、宗教的力量、教育的力量、文化的力量。道金斯把这个神奇的文化基因称为“Meme”,有人把它翻译成谜因Dawkins 2006)。

谜因在道金斯看来是一种有生命的文化因子,和生物意义上的基因一样,从基础上寻求生存,并以更丰富的交互方式传播。而正是在生物基因和文化基因的共同作用下,传承正在以不同方式自然而然地发生不管你承不承认、愿不愿意、支不支持、阻不阻止……

中国创富四十年之后,一代企业家很多已是花甲之年,传承的话题极其自然地摆上了桌面。企业家希望把辛苦创造的财富传承给携带自己生物基因的继承人,或者为创立的商业王国找到合适的接班人,当然也不乏基于宗教或文化信仰的企业家希望将财富捐赠给社会的现象。作为全球范围内最重视血脉关系的一个国家,中国的传承往往以家族为纽带,这也是基于古旧传续的历史沿革、文明构架和文化积淀,这无疑都是文化基因的一部分。

因此,尽管传承什么、传承给谁、传承的路径会有所不同,但基于生物基因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仍然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事情。这是一种基于世界范围内都相似的家族传承的基础意义。

无可避免的风险

查理·芒格说:人的生活和事业的成功需要努力避免犯一些严重错误,比如早死、错误的婚姻。芒格的人生体悟同样适用于家族传承。家族传承有三个载体,财富、人、文化。而传承的风险就是围绕着这三个载体存在的,其中包括财富的灭失风险,人的健康和关系带来的风险,文化、价值观不统一带来的传承风险。

财富的风险包括家族资产配置管理的风险,政治、经济环境风险以及家族的企业资产面临的经营风险和传承风险,还有家族与企业资产混同带来的风险;人的风险主要面临财富创始人和继承人的健康风险,继承人确认的风险;社会资本的风险包括家族内部亲缘之间的关系风险和家族外部社会机构中存在的关系风险;文化的风险通常来自于一个家族内的成员之间缺乏共同价值观所带来的风险,财富家族成员之间的离心离德会最终毁掉一个家族的未来。

 

优势结合的工具

传承中的财富风险和部分人身风险,通常可以通过遗嘱、保险、信托以及税务身份的综合设计来合理规避。其中保险和信托都是非常好的金融工具,不以避税和避债为目的,并以人寿为标的的良好保险产品设计,的确可以在为家人提供财富保障的同时部分规避债务、遗产税和及早防范传承中或可出现的风险。当一项结合两者优势的产品出现时,无疑为财富人群的一些特定需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保险金信托就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以保险金给付为信托财产,由保险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信托合同书,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删除保险金给付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终止或到期时,交付剩余资产给信托受益人。

大成律所的蔡昶律师认为,保险金进入信托的价值和优势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保险金信托的高杠杆降低了家族信托的门槛;其次,在发生理赔的时候,通过将巨额的保险受益金放入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去运营、管理,分期支付给家人或后代,降低大笔资产被挥霍的风险;第三,保险信托可以有非常灵活的条款设计,比如学业激励、创业激励、职业激励、婚姻生育激励、防范婚姻变动稀释家族财富条款、第三代添加、循环投保、遗产税金准备、提携旁弱条款以及惩罚性约束等。

保险金信托,对于大家而言是一个较的名词,近几年行业内陆续出现对于这个名词的不同解释。作为传家说栏目的点评者,家族财智精神传承专家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陈忠德就保险金信托这个名词引发的问题做出如下解读。

 

保险金信托设计的初衷是什么?

 

陈忠德:高净值人群在家庭财富管理和家庭成员安排方面愈来愈有更为明确的需求,同时,这类人群对经济走势及税务政策尤为敏感。但家族财富如何实现保值增值?家族财富如何在家族成员间进行合理分配?如何保障下一代的同时,又不使其失去拼搏的动力?如何在传递财富的同时,延续家族精神,实现家族基业常青?这些都需要专业机构基于每个高净值人士、每个家庭的个性化问题与需求提供系列的解决方案。

保险,是当前中国境内少数能够涵盖人身和财产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退休和遗产规划的财富管理工具。多品种和跨平台的模式,使保险公司成为具有天然优势的财富管理者和财富传承管理机构,但是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很难满足客户综合的财富传承方案需求,中信保诚人寿把保险与信托计划进行了跨界合作,可以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以财富保全、累积和传承为主的全面定制化、金融一体化解决方案,并在保险机构中,最早关注高净值客户的经营,致力打造高净值客户专属保险品牌—“传家

 

保险金信托结合了保险和信托的哪些特质?保险金信托适用哪些需求?

 

陈忠德:人寿保险本身具有风险转移、收益稳定、资产配置、指定传承等特性,但从保单结构上,保险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有严格的可保利益,对受益人也有相对严苛的限制,而高净值人士多考虑的是整个家族的财富传承安排,通过与信托结合,受益人的范围就可以更加宽泛,更利于实现家族的财富传承。

从财富获取上来看,保险公司通常是一次性将保险金给付受益人,这会使受益人面临大笔资产的管理考验,若受益人未成年,还将涉及监护人能否起到按照受益人利益行使权力的问题。而信托可以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设定信托利益给付条件,将信托资产分时、分次,按条件给付受益人,还可以设定监察人,监督信托利益的给付情况,同时监督受益人是否满足条件,符合给付标准。

从信托的私密性而言,委托人有权力选择是否告知、何时告知受益人其受益安排,如果委托人不告知,信托的多个受益人之间则完全信息隔离。

从投资渠道而言,保险被誉为社会的稳定器,以安全性为第一要务,监管部门对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有严格的限定,而信托公司的投资渠道就相对宽泛很多,也就拥有了获得更高收益的可能性。

 

保险金信托与家族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陈忠德:由于家族信托设立基数多以千万级别计算,因此家族信托的服务对象具有一定的局限,多为超高净值客户,同时,对于财富流动性要求很高的财富人士而言,家族信托还是不小的资金占用。而在这两点上,2014年中信保诚人寿联合中信信托首推的保险金信托具备明显的优势。

在适应需求方面,保险金信托能够保证高净值人士在资金流通的情况下,利用保险产品的杠杆效应,选定相应的缴费周期,每年几十万甚至十几万的保费就可以实现千万的保额,而且可以选择长期缴费进一步降低投入成本。同时,资金来源审核相对容易通过,也提升了设立的时效,可以尽快尽早地进行财富传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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